伪满洲国“大同”年号私帖

2016/7/25 18:56:56

伪满洲国“大同”年号私帖


(新加坡)黄汉森


    九一八事变后,由于东北地区金融奇紧,货币短缺,地方政府财政无着,各县的一些有势力的政府部门或农商会等组织了地方金融救济委员会、地方维持会等,都直接发行私帖。从1931年9月18日事变后至1932年3月1日,在满洲国成立之前,还没有“大同”这年号,而这些私帖就以中华民国二十年或二十一年的年份印在券帖上。

    满洲国成立后,据满洲中央银行调查,私帖在原东北地区流通额为奉天省994.3万元,吉林省497.4万元,黑龙江省114.1万元,热河省3万元,兴安地区(内蒙)3000元,合计总数约有1609万元,券种147种,其名称分:流通券、救济券、金融维持券、货券、支票、汇票、街帖、粮券、租捐条、工资条等等。这类券帖的货币单位也分有元、角、分、枚、斗、升等,形形色色,极为混杂。


    私帖券种的复杂及流通区域的割据,对日本建立殖民地金融体制,输出资本,发展贸易及掠夺财富等方面,都是极为不利的,但鉴于私帖在很多地方具有根深蒂固的势力,而这些地方正是新成立的政府难以直接管辖之处。因此,伪满政府在对待私帖上比较谨慎,将其作为地方性的特殊通货加以整理,并于大同元年7月5日公布第53号教令《关于私帖及其他类似纸币的证券暂行管理办法》。


    从表面上看,伪满政府为了收买民心,好像对私帖保留了较为宽容的态度,但其实这是一箭双雕的阴谋手段:


    首先,原来的私帖多以奉票或哈大洋为本位,而这时的奉票和哈大洋已开始被满洲中央银行强制收缴,如果用伪满币回收旧私帖,就等于将满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推广到最基层的县镇和农村。

其次,新发行的私帖均需登记备案,这有利于将来的统一处理;更主要的是因伪满新政府已成立,新发行的私帖必须以满洲币为本位,亦不能再用“中华民国”的年号,而改用“大同”年号,这实际目的也就是利用私帖在城镇乡村中具有的极大影响力,从而把新国家及新货币的意识深入地推广到民间。


    再则,私帖多数均为辅币券,这也可弥补满洲中央银行发行初期的辅币不足问题。


    另从《关于私帖及其他类似纸币的证券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回收期限,不论任何情况都必须在大同三年二月末完全回收”来看,这也充分说明当伪满政权的目的达到后,私帖将失去了利用的价值,随之就被完全禁止流通,收回并全部销毁。


    这种特殊过渡时期的“大同”年号私帖,目前仅发现十余种不同,且因当年流通时间短促,加之日伪政权回收彻底等情,故目前存世罕见,张张犹如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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