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合作总社银币流通券
(镇海)蔡小军
1949年底,国民党军第12兵团司令胡琏将军戍守金门,在经历“金门战役”(台湾称“古宁头之战”)之后,双方内战暂停。
金门,原有当地住民38000余人,此时又骤然增驻近10万军队,生活物资需求十分紧张。在1950年初,为统制物价稳定,方便市面流通,胡琏将军特设立物资供应社,定名为“粤华合作总社”(粤华为12兵团之代号),并向台湾银行贷款300万元,在台采购物资,运至金门,卖货得款,以充军费。而下属部队则以团为单位设立消费合作社,可赊账给岛民设经销商,但规定利润不得超过两成。4月17日,粤华合作总社开始发行银币流通券,流通市面,以资周转,前后达两年零十三天。
粤华合作总社银币流通券共分壹角、伍角、壹圆3种面值,其中:壹角和伍角券为单面印刷,壹圆券则分无厂名和中央印制厂台北厂2种版式,存世颇为稀见,且鲜为人知。
后台湾政府为统一币值起见,于1951年11月6日和1952年1月17日公布《金门新台币行使及汇兑暂行管制办法》,同时台湾银行也自1952年5月1日起发行金门地名券,限行使金门地区。
当金门券发行后,按照金门防卫司令部与台湾银行的约定,粤华合作总社银币流通券将以1元兑金门新台币3元的比率,由金门防卫司令部粤华合作总社、联勤第六财务组会同台湾银行金门通汇处共同收兑,限期半个月,逾期作废。其收回的银币流通券总数,折合新台币约130余万元,而未收回的仅有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