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沈阳分行及其发行的东北流通券本票
(镇海)蔡小军
一、沈阳分行之概况
民国十三年8月15日,孙中山手创中央银行于广州。之后几经变革,复于十七年11月1日在上海重新开幕,资本总额2000万元。该行乃系国民政府之国家银行,其分支行处遍及海内外。惟独东北地区情形特殊,前期由于奉系割据,而后期则被日寇侵占之故,故央行在东北之分支行处迟至民国三十四年后方才成立。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委特派员王钟等人来东北负责接收工作。民国三十四年12月24日,韩立如、孙有斌等六人奉王钟指令赴沈阳办理筹建中央银行沈阳分行事宜。同月27日,在国民党东北行辕经济委员会主任张嘉璈的亲临指导下,中央银行沈阳分行正式开幕,由韩立如任经理,下设文秘、会计、营业、国库、出纳、发行、交换和检查八个课,行员40余人,行址位于沈阳大北门里。
沈阳分行开业后,立即办理接收伪满洲中央银行事宜。按照财政部的指令,由沈阳分行接管伪满中央银行奉天支店及城内各营业处,并规定《接收敌伪银行处理办法纲要》八条,对伪满中央银行奉天支店及其所属各处的存款、贷款、生金银、动产及不动产等分别予以接收。该分行的主要业务是受国民政府委托管理货币发行、代理国库业务,兼买卖金银、调剂金融市场,并办理军政机关和同业存放款业务。
鉴于东北地区在战后的特殊环境,国民政府财政部于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日公布《中央银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发行办法》。次年二月廿二,沈阳分行开始正式在市面上发行东北九省流通券,三年内共发行24629亿元,其中1946年发行151亿元,1947年发行1947亿元,1948年发行22531亿元。
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中央银行沈阳分行遂由东北银行接收。
二、本票发行之始末
笔者认为中央银行东北九省流通券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性临时过渡纸币,其发行目的在于解决东北地区军政费用开支,及回收伪满洲中央银行券和苏联红军票,待彻底占领东北的货币市场后,再与内地的法币进行统一。东北九省流通券在发行初期只有壹圆、伍圆、拾圆、伍拾圆和壹百圆5个券种,但发行不久币值便迅速低落,随着伍百圆、壹仟圆、贰仟圆、伍仟圆和壹万圆大额券种的出笼,其结果致使币值一泻千里,出现恶性通货膨胀局面,经济完全陷入崩溃。
民国三十五年末,国共两党军队开始在东北展开大规模的战事。由于国民党在军事行动上屡遭惨败,控制地盘缩小,交通受阻,各地物资无法调剂,造成物价狂涨,势不可挡。至民国三十七年,国民党在军事上一败涂地,沈阳、长春、锦州三市形成孤岛,市面通货膨胀亦达极点。
同年三、四月间,中央银行沈阳分行鉴于东北九省流通券供应紧缺,虽连续印制万元大钞,仍难以满足货币流通的需要,故决定发行“中央银行沈阳分行东北流通券本票”,计拾万圆、伍拾万圆和壹佰万圆3种面额,作为现金流通。同年七月廿七日,沈阳分行再次发行面额叁佰万圆和伍佰万圆两种定额本票,准与现钞同样行使,但主要是用于抢购军粮。这批本票初期发行共2万亿元,但仍不能满足军政费用的开支,经“东北剿总政务委员会”一再电请行政院,后由中央银行副总裁刘攻芸批准增发定额本票5万亿元。
同年八月十六日,中央银行东北区行副主任宁嘉丰再次致电总行,以紧急支付沈阳城防工事费、机关部队经费等所需为由,要求再续发流通本票57.5万亿元,拟印壹仟万圆、叁仟万圆、伍仟万圆面额三种,以应眉急。但此举未能获准,此三种本票的发行计划亦随之胎死腹中。
九月十五日,行政院致中央银行代电,制止沈阳分行滥发本票。同月十七日,行政院再次致电中央银行,要求制发东北军粮票,收回本票。关于沈阳分行因购粮所发本票,半数限于一个月内按八月十九日粮价换发短期军粮票,半数则用金圆券现款收回,以东北九省流通券30万元折合金圆券1元的比率进行收兑。
沈阳解放后,东北银行颁布《中央银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处理办法》,规定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1元兑换东北九省流通券纸币3000元,但对本票则一律不予兑换。
按:中央银行沈阳分行发行的5种面额本票,均由东北生产管理局造纸印刷公司印制,由于匆促发行的缘故,因此在本票实物上存在多种签名,其发行负责人签名计有经理、副理、襄理、营业课主任、会计课主任、出纳课主任、国库课主任、检查课主任、发行课主任、文书课主任等10余种不同,异常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