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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六年(1917年)广东财政厅发给“维盛当”当铺之大型“告示”(即当铺一年期之营业执照)1张,“事查粤省饷押,定章所押货物以三年期满,每当本十元每月准其取息三毫……维盛当缴纳一年饷银……”等情,且需实贴于兴宁县“维盛当”门首;此种当铺执照存世罕见,极富史料研究价值,保存尚佳,敬请预览(另附:光绪十六年至民国十六年(1890至1927年)“维盛当”文献实物一宗共约38张不同,内
起拍价 : ¥20,000
成交价 : -- RMB
2020/12/13 9:30:00
上海阳明2020年冬季拍卖会,故纸繁华·历史文献与百年证券
拍品描述
民国六年(1917年)广东财政厅发给“维盛当”当铺之大型“告示”(即当铺一年期之营业执照)1张,“事查粤省饷押,定章所押货物以三年期满,每当本十元每月准其取息三毫……维盛当缴纳一年饷银……”等情,且需实贴于兴宁县“维盛当”门首;此种当铺执照存世罕见,极富史料研究价值,保存尚佳,敬请预览(另附:光绪十六年至民国十六年(1890至1927年)“维盛当”文献实物一宗共约38张不同,内含:按揭文书、账目表、验契证据、当票、钱粮抵纳票、立约、借据、收条等,内容丰富,难以细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