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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中国四大百货“大新公司”创始人蔡昌致华燊信札一通,事为广州大新办事处迁回惠爱路分店办公等情;另附:1950年“大新公司总司理蔡昌”致“广州市人民政府税务局第五分局”呈文1份,事为“请覆核房地产税额,庶使负担合理而便遵章完纳”等情,此呈文内容极为详尽,且上有领导墨字批示,极富研究价值;保存甚佳,敬请预览
起拍价 : ¥3,000
成交价 : 3,450 RMB
2020/12/13 9:30:00
上海阳明2020年冬季拍卖会,故纸繁华·历史文献与百年证券
拍品描述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中国四大百货“大新公司”创始人蔡昌致华燊信札一通,事为广州大新办事处迁回惠爱路分店办公等情;另附:1950年“大新公司总司理蔡昌”致“广州市人民政府税务局第五分局”呈文1份,事为“请覆核房地产税额,庶使负担合理而便遵章完纳”等情,此呈文内容极为详尽,且上有领导墨字批示,极富研究价值;保存甚佳,敬请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