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六河沟煤矿公司与振豫银号订立之“合同”1份,事为“振豫银号商请在彰德车站及安阳沿河一带承销六河沟煤矿公司煤斤,情愿照缴公司规定之押款及履行垫款等项”,双方订立13条,由六河沟煤矿公司董事长王正廷(著名外交家、中国奥运之父)和振豫银号田仲韬亲笔签署;此合同长达1米多,墨字俊秀,保存尚佳,敬请预览
起拍价 : ¥1,000 成交价 : 1,725 RMB

2024/8/10 9:30:00

上海阳明2024年秋季拍卖会,故纸繁华 · 历史文献与百年证券


拍品描述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六河沟煤矿公司与振豫银号订立之“合同”1份,事为“振豫银号商请在彰德车站及安阳沿河一带承销六河沟煤矿公司煤斤,情愿照缴公司规定之押款及履行垫款等项”,双方订立13条,由六河沟煤矿公司董事长王正廷(著名外交家、中国奥运之父)和振豫银号田仲韬亲笔签署;此合同长达1米多,墨字俊秀,保存尚佳,敬请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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