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官银号及其发行的钞票
(镇海) 蔡小军
一、历史沿革
甲午战争后,东北各地遭受浩劫,元气大伤,以致财政窘迫,民不聊生。光绪二十年(1894年)盛京将军祐禄奏设华丰官帖局,经户部拨银8万两为资本,发行官帖,以废私帖,兼救济市面。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闰三月二十八日,新任盛京将军依克唐阿鉴于当地官帖、私帖均泛滥市面,乃奏请改官帖局为官钱局,以新钱票回收旧帖,藉以疏圜法而通市面。但之后数年因各地情形复杂,收效甚微。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一月初十日,盛京将军赵尔巽为振兴日俄战争后的萧条市面、扶助地方工商业发展,特创建奉天官银号于省城钟楼南。该号初属官商合办,由奉天财政局筹拨沈平银30万两,另有商股数万两,次年返还商股,改为官营,资本增至60万两,并先后在营口、辽阳、安东、新民、彰武和长春设立6个分号,营业日趋兴旺。
该号经营存款、放款、汇兑等业务,另设官银炉、公估局,专门倾熔公私现银、鉴别银钱成色。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奉天官银号与奉天公议商局合资开设公济钱号,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由官银号独资经营,专门办理兑换等业务。
至光绪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赵尔巽在离职前曾上奏的《奉天官银号请准立案》折中称:“……自三十一年冬季开办起,截止三十二年底,除开销一切外,已获余利九万四千余两,市面渐有转好商机,商民佥称利便……据财政局呈请奏咨立案前来。”等语。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北改为行省制,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任总督,唐绍仪任奉天巡抚。为抵制外币计,徐世昌认为有统一三省币制之必要,遂于次年九月奏准,将奉天官银号推广至吉、黑两省,并于宣统元年(1909年)四月廿一日将奉天官银号正式更名为“东三省官银号”。
二、钞票概况
奉天官银号的纸币,大体可分为三大体系:
1、凭帖,亦称钱帖或钱票。自该号创立当年十一月起发行,初为木版蓝色刷印,竖式且形制类同私帖,其票上之金额、号码均乃根据发行时所需而临时人工填写,面额据说从壹吊至壹百吊不等。
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官银号委员董元亮负责,赴上海印制新式钱票,共印制大号票430,255枚、小号票3,202,976枚(即大小面额之分),但未及发行,市面就出现了伪造事件,因此所印之票全部作废销毁,以致留存于世的也只有样本券了。
2、银元票,又称大龙元票,为光绪三十一年版,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圆、伍圆、拾圆6种面额,由北洋官报局承印,均上印花纹图,背印满汉文告示(即拍卖之图)。这项银元票一直使用到民国初期,尤其在1913年时,因市面小洋票缺乏,经督抚批准,又曾将壹圆、伍圆、拾圆3种面额加盖“小银元”字样,改造发行。
3、小银元票,为光绪三十二年版,据载有壹角、贰角、伍角和拾角4种面额,但笔者仅见到伍角和拾角2种实物,其中:伍角券正面为绿色双龙戏珠图,背印满汉文告示;而拾角券见有2种版式,其正面图案接近,但背面1种印满汉文告示、1种印沈阳大政殿图案,据档案记载乃属两次印制,第一次订印于光绪三十二年闰二月,第二次则订印于光绪三十三年十月。
以上各项纸币,一直流通到民国时期,后由东三省官银号陆续收回,以尽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