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中国银行的抗“停兑令”谈起——兼记中国银行商股联合会

2017/6/2 15:32:55

从上海中国银行的抗“停兑令”谈起

——兼记中国银行商股联合会


江南阳明


       1916年3月,袁世凯被迫撤销帝制,但仍计划以武力镇压西南,藉以维持其北洋系的原有势力。为此,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秘密策划合办中国、交通两银行,集中两行各地分行之所有库存现金约1000余万元以备急用,并建议发行一种不兑现钞票。


       同年5月1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停兑令》,规定:“自即日起,所有中、交两行已发纸币及应付款项,暂时一律不准兑现付现。……各省地方均不准私自违令兑现、付现,并严行弹压,禁止滋扰……”。此令一出,也间接宣布了北洋政府财政与金融的破产,很快便引起了全国性的金融恐慌与停兑风潮。


       当时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宋汉章、副理张嘉璈等人接到停兑令后,认为银行决不能停兑,若按照命令执行,则银行信用扫地,永无恢复之希望,而中国整个金融组织亦将崩溃。宋氏甚至表示:“官可以不做,钞票不能不兑现,钱来自老百姓,还要还给老百姓。”随即核算出沪行所存现金准备,约占发行总额及活期存款数额的六成以上,可以应付挤兑及提存风潮,纵有不敷之数,尚有其他资产可以抵押变现。


       但中国银行具有官方银行性质,难以违抗政府命令,故处于两难之间。好在当年4月份,为防备不测事件,该行以商股股东成立了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推举张謇为会长、叶揆初任副会长、钱新之任秘书长。经沪上各金融家等密商对策后,决定以商股股东作为后盾,采取如下措施以相抵制:


       一、12日,上海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开会议决五项办法:“1、上海中国银行事务悉归股东联合会主持,以后政府不得提用款项;2、本行所有资产负债,移交外国律师,代表股东管理一切,并随时有查账之权;3、将准备金移交外国律师代为保管,上海分行钞票随时兑现;4、所有存款均到期立兑;5、将来各商家设有损失,悉归股东联合会负责向南北政府交涉,归正式政府承议。


       13日,股东联合会登报公示,并由英国律师古柏和日本律师村上代表股东接收全行财产后,再具函全权委托原经理宋汉章、张嘉璈照常主持营业;英国律师葛福来代表存户致函宋、张二经理,要求“将存款及钞票准备充足,照常兑付”。


       二、由浙江地方实业银行总经理李铭、常务董事蒋抑卮、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分别代表中国银行股东、存户及持券人,各请律师向法庭起诉,控告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副理有损害彼等权益行为,要求法庭阻止。如此行之,其目的是:在诉讼未判决之前,北京当局不能撤换现任经副理,以便宋、张二经理能够顺利执行预定之计划。


       三、12日晚,由上海中行襄理胡善登联络银钱业,委托代兑钞票事宜;由沪行提供现款存放于代兑之南北各钱庄,每家现洋5000元;同时也委托各外商银行代兑,每家各存现洋数万元;这样可以分流挤兑人群,藉以维持钞票信用。


       同时,股东联合会通电北洋政府国务院、财政部、各省军政长官及各地中行分支行,阐明抗命理由:“此次中央院令停止中、交两行兑现付存,无异宣告政府破产,银行倒闭,直接间接宰割天下同胞,丧尽国家元气。自此之后,财政信用万劫不复。沪上中国银行,由股东会决议,通知经理照旧兑钞付存,不能遵照院令办理,望合力主持,饬令中国银行遵办,为国家维持一分元气,为人民留一线生机,幸甚!” 最终,在以张謇为首的股东联合会的强有力支持下,中行上海分行的抗停兑令取得了胜利,大大提高了中行的信誉和地位。


       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1916年6月,新任中国银行总裁徐恩元在原任财政部制用局局长期间,曾私自向美商订印中行钞票,用款200多万元,而当时中行实收股款只有300万元左右。中行商股联合会认为其擅自以三分之二的股金用于钞票印制,是不顾中行利益的行为,遂电请政府收回成命,同时通电徐恩元,不承认他订印纸币花费的200余万元。但徐也对商股联合会不予承认,要求政府解散商股联合会,双方矛盾加深。同年12月,徐恩元调张嘉璈任重庆分行经理,张不愿接受这一任命,宋汉章认为徐此举是对上海分行的报复,愤而辞职。中行商股联合会挽留宋汉章、张嘉璈,要求两人不得擅离职守,并要求政府严饬徐恩元撤销调令。为此,张謇曾出面致电国务院总理,“务请饬该行不得逞私见而扰大局”。当时年关将近,银根日紧,如沪行业务受损引起市面恐慌,会引发风潮。在各方调停和压力下,徐恩元不得不撤销调张嘉璈离开沪行的命令。


       1917年8月,在梁启超的支持下,张嘉璈出任中国银行副总裁,并主持实际行务。为了摆脱北洋政府的控制,张嘉璈主持修改《中国银行则例》,规定:官股、商股合计收足股本1000万元时,即可成立股东会和董事会;董事不分官股、商股,都由股东会选任,政府只能在5个常务董事中任命总裁和副总裁各1人,任期4年。如此行之,尽管政府虽然拥有最后决定任命权,但如果没有商股大多数股东的同意,董事就不容易选出,从而保障了总裁、副总裁不致随政局变动而随时更易。


       同时,张嘉璈曾一再扩充商股股份,增加商股在中国银行里的势力。为此,他专程由北京来到上海招股,先后向江浙财团、各大商业银行、交易所及申新、宝成纱厂等大企业,募集到商股股份近600万元。1923年,北洋政府财政支绌,将500万元官股出售,只留下象征性的官股5万元,而商股达到1971万元,占全部股份的99.75%。


       至此,中国银行终于摆脱了北洋政府的控制,成为独立性的国家级商业银行。

 



关于阳明联系我们拍品征集诚聘英才拍卖规则帮助中心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上海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021-63308060 (工作日 9:30-18:00)    沪ICP备14040631号-1
COPYRIGHT © 2014 YANGMINGAUCTION.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