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空公司之始末
江南陽明
為打入中國航空運輸市場,1929年4月美國柯帝士•萊特飛機公司的子公司“美國航空開拓有限公司”(American Aviation Exploration, Inc.)與國民政府鐵道部長孫科(孫中山之子)秘密簽訂合同,成立中美合營的中國航空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Corporation),額定資本1000萬美元,由美方出資60%,中方出資40%,孫科任董事長,且按照合同規定:中國航空公司將取得開辦經營上海—漢口、南京—北平、漢口—廣州3條航線的專利權以及為期10年的獨佔航郵權。至10月21日開通上海—漢口航線,孫科及其夫人成為首航乘客,但該航線僅開通了一個星期,即告終止。
10月28日,美國航空開拓公司將中國航空公司的全部股權,都轉讓給中國飛運公司(China Airways Federal Inc. U.S.A.),由中國飛運公司來獨立承攬運送郵件,且不受中國空中交通管制。
自中國航空公司自成立以來,就遭到了中國各方面的反對。首先,這份合同的簽訂已經越權,它明顯越過國民政府航空署和交通部的管理職權,而且軍方的中華航空協進會也正在緊張的籌備滬漢航線。其次,一個由外商占60%股份的合資公司,要在中國全權代理商業航空運輸,也嚴重忽視了中國的航空主權。
當時,交通部長王伯群、航空署、中華航空協進會等群起反對,尤其交通部首先拒絕向該公司撥付郵資收入,上海郵政工會還組織了示威大罷工,而軍政部更是態度強硬,拒絕該公司使用南京機場。媒體方面更是喧鬧一時,聲稱孫科簽訂之合同,乃屬“辱國喪權”之條約。為此,孫科被迫辭去中國航空公司董事長的職務,該公司在僅僅營運了9個月,載運旅客221人次、郵件3560公斤,便夭折了。
1930年7月8日,中美雙方重新簽訂航空合同,由國民政府交通部與中國飛運公司,重新組建了一個新的中國航空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Corporation),這是按照中國法律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總額1000萬美元,中方股份55%,美方股份45%。公司初期僅以運載郵件為主,後不斷開通航線,至1933年,已開通滬蓉、京滬、滬粵航線。
1933年4月,美國飛運公司將全部股權轉讓給美國泛美航空公司,中國航空公司實際上成為泛美航空公司的子公司。為同英國海外航空公司的遠東航線以及泛美航空公司的太平洋航線在香港實現聯運,1936年中國航空公司將航線延伸到香港,使中國同英國、美國之間的聯運航程分別縮短了10天和8天。
1936年末,中國航空公司航線里程已達5151千米,旅客、貨物、郵件運量分別比開辦初期增加近7.3倍、3.8倍、2.3倍,年營業收入由90多萬元增加到300萬元。在國內各航空公司中處於領先地位。
此後,中國航空公司一直堅持運營,曾支援盟國保衛緬甸的戰役。在滇緬公路完全被切斷後,它又積極投入把物資從印度運到中國的駝峰空運,成為駝峰空運的重要力量。抗戰期間,公司以少量飛機開闢駝峰航線,從1942年4月到1945年9月期間,飛越駝峰8萬次以上,載運了50000噸貨物到中國,運出將近25000噸貨物,往返于印中兩國運送物資和人員,為抗戰作出了重要貢獻。
新中國成立後,國民黨退守臺灣,之後發生兩航起義,中國航空公司連同中央航空公司一夜之間瓦解。而在“兩航起義”中起義的一批前中航員工,組成了中國民航的第一代骨幹。
泛美航空公司(Pan American Airways Corporation),其歷史可以追溯到1927年創立的航空郵遞公司,至1930年時該公司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國際航空公司,高峰期通航城市遍及六大洲。泛美航空,曾為航空業帶來很多革新,包括大量使用噴氣式客機、波音747客機和電腦定位系統,已成為20世紀的文化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