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 丰 银 行 在 中 国
镇海 · 蔡小军
1865年(清同治四年)3月3日,英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Hong Kong &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在香港正式开业。同年4月3日,一个具有自己独立管理委员会的上海分行也开始对外营业。由于英国在华利益多集中于长江流域,所以上海分行从一开始就成为汇丰对华业务的枢纽,具有领导在华各分行的职权,而且它的营业额也始终远远超过香港总行。
在汇丰银行向持稳健的经营策略,稳打稳扎,不但躲过了席卷欧洲和印度的金融危机,而且在成立的头十年里盈利可观,并逐步建立自己的金融网络。1866年,汇丰银行在福州、宁波、汉口及日本横滨等地设立办事处,其中横滨随即改为分行;两年后,汉口、福州两处亦升为分行;同时印度加尔各答、孟买及越南西贡分行也次第成立,1872年和1873年又设立日本大阪和厦门办事处。
1876年,杰克逊出任汇丰银行总经理,他是一个卓越的理财家,极富精明才干,先后掌舵汇丰达25年之久。在杰克逊的时代,他用智慧和能力将汇丰的各项事业带向一个历时高峰。汇丰有针对的在中国主要各大商埠扩展业务,从而将金融网络铺得更为广阔。1876年随着中英《烟台条约》而设立烟台代理处,1879年九江代理处成立;1880年设广州分行,同时设北海代理处;1881年进入北方重镇天津,同时设立澳门代理处;1885年,终于将分行开到帝国的中心北京;1886年又南向台湾,设立打狗(今高雄)代理处。在经历了第二个十年后,汇丰势力已经从南到北,形成庞大的体系。
汇丰银行在华的业务,主要集中于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汇兑、存款及发行纸币等。
一、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
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是汇丰最重要的业务活动,并得到英国政府的支持。从1874年至1887年,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借外债11笔,汇丰就占了7笔;1894年至1911年,清政府对外借款9次,其中汇丰独揽3次,与德华银行联合承借2次,从中获得大量收益。尤其在1894年甲午战争前后,清政府为筹集对日作战费用与支付《马关条约》赔款,共借外债银35091万两,其中汇丰参与“英德借款”和“续英德借款”共1600万英镑(合银1亿两),另有单独承借的“汇丰银款”1000万两、“汇丰镑款”300万英镑,合计占到这次借款的38.1%。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须赔款6700万镑,其中英国的750万镑就由汇丰银行经管。这些借款,多数是以关税和盐税所担保,于是这两大中央税款的存管权,也陆续落入汇丰之手。当1902年杰克逊卸任总经理时,汇丰银行的资产已经增加到了2.8亿港币。
进入北洋政府后,汇丰只在袁世凯时代进行过两次政治贷款,第一次是1912年向外国银行团借银1200万两,汇丰承受英国份额的1/3;第二次是1913年的“善后大借款”2500万英镑,汇丰承担债票741万英镑。后来军阀混战,政局动荡,汇丰则不愿冒险提供贷款。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法币改革,汇丰亦曾提供低息贷款200万英镑,作为法币的保证金。
除了政治性借款外,汇丰对中国铁路借款也为数巨大,先后提供的借款分别有:1898年京奉铁路借款230万英镑,1903年沪宁铁路借款325万英镑,1907年广九铁路借款150万英镑,1907年沪甬铁路借款150万英镑,1908年京汉赎路借款500万英镑(与东方汇理银行平摊)……。此为,汇丰还积极向中国大型工矿企业和水利工程提供企业贷款。
二、汇兑与存款
汇丰银行在中国的外汇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上海为例,当时外商洋行多集中于上海,货物进出口都要靠银行汇款,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的业务通常都占到上海外汇市场的2/3,盈利十分惊人,仅1930年一年就赚得2100万元。汇丰融通资金,除正常利息外,还从汇票差价中获得利润,而且提供汇兑、放款和信用透支等方式扶植在沪洋行和外商企业。尤其在一战之前,上海的外汇都是以英镑结价,其外汇价格也一度由汇丰挂牌所决定,继而成为全国各商埠的标准行情。
汇丰银行存款的利息较低,但信用极佳,而且保密措施严格,故而成为很多军阀政客等非法所得的藏匿处。另外,中国政府存款也是汇丰的大户头,尤其关税一宗最为主要。据1948年时统计,汇丰存款共计180781万元,主要均来自中国存户,以上海为最多,其次是北京和天津。
三、发行纸币
汇丰银行在成立之时,即已获得香港殖民政府所授予的发行权。其开业不久,便在香港发行港币。1867年,上海分行首次发行壹两面额的银两票。后来在香港政府的优待下,汇丰银行的发行权进一步扩大,甚至可以超额发行(原规定需要2/3的发行准备金)。
汇丰银行在华发行的纸币,主要是上海分行发行的上海地名券,在整个长江流域、甚至华北各处等均能通行无阻。此外,天津、北京、汉口、烟台、福州、厦门各分行也都曾发行过当地地名券,但为数不多,影响力并不大。而在华南地区,则大量流通汇丰银行香港总行发行的港币,数目惊人。
据不完全统计,该行在1912年时发行纸币24,826,468元,其中在中国境内流通额为16,534,568元;1932年时发行纸币137,449,255元,其中在中国境内流通额为91,632,837元。通过这两组数字的变化,也可以对其发行的状况略见一斑。
汇丰银行在大陆发行的最后一版纸币,是1924年的上海地名券。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之后汇丰银行将已发纸币均陆续加以收回。
二战时期,汇丰银行业务遭到重创,其总行一度迁往伦敦。尤其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其香港、上海、北京、天津等各分行均被日军所接管,各处业务停顿,处境极为窘迫。1945年抗战胜利,汇丰香港总行及各地分行均相继复业,并迅速恢复元气,一年后其营业结构增加到46处,盈利继续上升。
后随着中国政治形势的变化,汇丰在华业务也相继收缩,到1949年大陆解放时,除上海、北京、天津和汕头分行外,其余分行均已停业。1954年汕头、天津两分行关闭,1955年北京分行停业。同年4月,上海分行将行楼等财产交给上海市政府,以抵历年拖欠税款,其分行清理处迁至圆明园路兰新大厦办公,仍从事一些小额汇款和出口押汇等业务。其后虽然一直苟延残息,但仍成为少数在中国大陆没有中断业务的外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