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康省银行纸币史略
(镇海)蔡小军
西康之建省,筹议于清末。光绪三十年(1904年),建昌道赵尔丰提出主张改土归流、西康建省、卫川图藏御英的“平康三策”,深获朝野之认同。光绪三十二年,在平定“巴塘之乱”后,清廷正式任命赵尔丰为川滇边务大臣职,在川边实行改土归流,以图稳固西南。进入民国北洋时代,复改称川边特别区。1928年9月国民政府决定建省,1934年组织建省筹委会,着手各项组建工作。
1939年元旦,西康省正式成立,省会康定,由刘文辉首任省主席。其辖地即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攀枝花市、雅安市及西藏东部的昌都、林芝地区等,面积约45.15万平方公里,共设有48县、4个设治局,当时人口约165万人。新中国初期依然存在,至1955年被撤销省制,其行政区域划归四川省。
1936年秋,西康建省筹委会为发展当地经济、活泼金融起见,特着手筹建西康省银行。至1937年8月1日,西康省银行正式开业,资本总额法币50万元(实收半数),总经理程仲良、协理沈月书,址设康定市中正路。
由于当地民风未开,民间习用藏洋,经财政部核准后,西康省银行于1938年10月发行印有藏文的藏币券200万元,作为推行法币之过渡,期限三年,先以藏币券收兑藏洋,继而再以法币收回藏币券,规定藏币券1元兑换法币0.448元。但实际发行210万元,面额分半圆、壹圆、伍圆3种,由财政部成都印刷厂代印。此项藏币券一直流通至1945年底,每年的发行额都维系在190余万元,折合法币89万余元。1946年后逐步收回,1948年国民政府币制改革,西康省银行被取消发行权,所有钞券及准备金均移交中央银行接收。
1949年6月22日,西康省银行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伍分、壹角、贰角、伍角4种银元辅币券,但实际仅印制壹角、贰角券各400元、伍角券1200元,是年7月至11月28日止,先后两期共发行39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