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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三年(1924年)“云南省公署训令”1份,事为“富滇银行系本省政府所设立,其发行纸币由省政府担保,历年以来颇为信用……今富滇总行出现挤兑,已饬造币厂赶造银币,且令财政厅,凡征收丁粮厘税罚金杂捐费及其他一切收入公款,若伍角以下准其使用铜元、制钱、镍币等,伍角以上一律征收富滇纸币,如有地方官吏阳奉阴违者,准告发即从严惩处(包括撤职、三年至伍年监禁、军法从事)等情,由省长唐继尧
起拍价 : ¥8,000 成交价 : -- RMB

2021/8/28 9:30:00

上海阳明2021年夏季拍卖会,江南藏韵·中国纸币


拍品描述

民国十三年(1924年)“云南省公署训令”1份,事为“富滇银行系本省政府所设立,其发行纸币由省政府担保,历年以来颇为信用……今富滇总行出现挤兑,已饬造币厂赶造银币,且令财政厅,凡征收丁粮厘税罚金杂捐费及其他一切收入公款,若伍角以下准其使用铜元、制钱、镍币等,伍角以上一律征收富滇纸币,如有地方官吏阳奉阴违者,准告发即从严惩处(包括撤职、三年至伍年监禁、军法从事)等情,由省长唐继尧、财政司长王九龄署名,钤有“云南省印”官印;此训令长达近2米,从中可证当时富滇银行纸币业已挤兑贬值,无奈政府只能以强令加以挽救,故其上文字内容极为精彩,极富研究价值;云南货币史之重要文献,可适用于展览和馆藏,保存较佳,敬请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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