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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布告”1张,事为本军奉命歼灭国民党匪军,解放北平、天津、唐山、张家口等地,宣布约法八章,旨在保护全体人民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业,没收官僚资本,保护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等,由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署名;后二次利用,背面改为“人员统计表”;少见,且钤有收藏章,保存甚佳,敬请预览
起拍价 : ¥2,200
成交价 : -- RMB
2018/4/22 9:00:00
上海阳明2018年春季拍卖会,故纸繁华·中国老股票与债券
拍品描述
1948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布告”1张,事为本军奉命歼灭国民党匪军,解放北平、天津、唐山、张家口等地,宣布约法八章,旨在保护全体人民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业,没收官僚资本,保护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等,由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署名;后二次利用,背面改为“人员统计表”;少见,且钤有收藏章,保存甚佳,敬请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