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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公函”一则,致各押汇点行、抄送各省市分行,事为“函达华东区行规定押汇加办保证办法及对该区各联行办理内销茶商押汇须注意掌握”,且内中涉及“华东茶叶公司报告,稳定各地茶价、防止私商囤积”等情,乃属解放初期之茶业文献,保存甚佳,敬请预览
起拍价 : ¥100 成交价 : -- RMB

2020/8/30 9:00:00

上海阳明2020年秋季拍卖会,故纸繁华·中国之老股票与债券


拍品描述

1951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公函”一则,致各押汇点行、抄送各省市分行,事为“函达华东区行规定押汇加办保证办法及对该区各联行办理内销茶商押汇须注意掌握”,且内中涉及“华东茶叶公司报告,稳定各地茶价、防止私商囤积”等情,乃属解放初期之茶业文献,保存甚佳,敬请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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