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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卅五年(1946年)河北省政府“设置合作农场办法”手稿一册,内中录有河北省主席孙连仲签署之训令,及同年行政院公布之《设置合作农场办法》十章73条,且第六章规定合作农场采取股份制,“每股国币100元,必要时得先缴半数”等情,内容十分丰富;时值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为复兴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合作,特在全国推行“合作农场办法”;此手稿极富史料研究价值,保存较佳,敬请预览和重视
起拍价 : ¥1,000
成交价 : -- RMB
2020/12/13 9:30:00
上海阳明2020年冬季拍卖会,故纸繁华·历史文献与百年证券
拍品描述
民国卅五年(1946年)河北省政府“设置合作农场办法”手稿一册,内中录有河北省主席孙连仲签署之训令,及同年行政院公布之《设置合作农场办法》十章73条,且第六章规定合作农场采取股份制,“每股国币100元,必要时得先缴半数”等情,内容十分丰富;时值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为复兴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合作,特在全国推行“合作农场办法”;此手稿极富史料研究价值,保存较佳,敬请预览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