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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工业管理局、私营大华科学仪器厂、私营新华电器制造厂、私营太平洋电工仪器制造厂、私营中国电器磁钢厂《合营协议书》1册,事为“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工业管理局”批准(私营)大华科学仪器厂、新华电器制造厂、太平洋电工仪器制造厂和中国电器磁钢厂为响应国家号召、申请公私合营的要求,决定四厂合并、实行公私合营,定名“公私合营大华仪表厂”,并开列协议条款12条,内容十分详
起拍价 : ¥500
成交价 : 575 RMB
2021/5/9 9:30:00
上海阳明2021年春季拍卖会,故纸繁华·历史文献与百年证券
拍品描述
195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工业管理局、私营大华科学仪器厂、私营新华电器制造厂、私营太平洋电工仪器制造厂、私营中国电器磁钢厂《合营协议书》1册,事为“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工业管理局”批准(私营)大华科学仪器厂、新华电器制造厂、太平洋电工仪器制造厂和中国电器磁钢厂为响应国家号召、申请公私合营的要求,决定四厂合并、实行公私合营,定名“公私合营大华仪表厂”,并开列协议条款12条,内容十分详尽;此乃解放初期老上海各厂合并、实施“公私合营”制度之历史实证,意义厚重且保存甚佳,敬请预览和珍视